余亚仕在《大河报》撰文说,深圳市分管交通的副市长张思平在媒体见面会上透露,深圳“交通拥堵费”征收方案不久将进入公示期。这意味着,不久的将来,小汽车在特定时段驶入特定区域将被征收一笔专门费用。文章说,交通拥堵费,有些城市一直在呼喊,举出的榜样多半是新加坡与伦敦。不顾国情之悬殊,直搬交通拥堵费的行为,至少有三处极易导致一本糊涂账出炉:一、征收交通拥堵费是否合法?在一个法制日益健全的社会,应当追求的是“征税”而非“收费”。就车主而言,从买车到上路,消费税、增值税等各种费用已经够多,而其中养路费,一向就争议不断,被许多法律界人士指为“非法”,如今再冒出一个“交通拥堵费”,其合法性值得打一个问号:哪条法律给了行政部门这种收费的权力?二、交通拥堵费是否公平?比如说公车,数量极其庞大的公车或许就会成为不用交拥堵费的特权车,就算交费,用的也是纳税人的钱(这些纳税人就包括自掏腰包的私家车主),这公平吗?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称,征收交通拥堵费,体现了“多使用多付费”的原则。而在我这个没有车、也不打算买车的工薪族看来:交通拥堵费天生会带着不公平降世。
【专家点评】交通拥堵费谁来花?这笔以合理利用交通资源的名义所收取的费用,算起来肯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我很感兴趣的是:这笔以公共利益为名收上来的钞票 ,最终如何支配?能否全部花到公共事业上,或者还是成为某个部门的“红包”,或者是再养一批专门收费的特殊人群?
|